两岸ECFA早收清单产品全部实现零关税

2013年1月3日-台商新闻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1日进行第3次降税。至此,早收清单中大陆输往台湾的267项产品、台湾输往大陆的539项产品全部实现零关税。

本次降税的范围,包括台湾输往大陆的火龙果、电熨斗、家用自动面包机、自行车用橡胶轮胎、农林用轮胎、塑料或纺织材料制其它箱包等30项产品。

2010年6月29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和海峡交流基金会时任董事长江丙坤,在两会第五次会谈中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相关附件。根据《附件一: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早收清单内的产品要在协议实施的第三年实现全部免税。

ECFA早收清单实施以来,对两岸经济特别是台湾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据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 台湾厂商累计获减免关税约5.51亿美元。而农产品方面,2012年1至11月,早收清单中的台湾农产品销往大陆的共1.46亿美元,同比增长了约 36.47%。

针对ECFA早收清单带来的效益,有人质疑其成效仅独厚台湾的某些财团企业。南台科技大学财经法律研究所的曾雅真副教授1日接受中新社记者电话 采访时表示,尽管台湾民众对ECFA的作用存在不同的评价,但不可否认的是,ECFA为两岸开启和平互动的模式,为两岸人民提供更多元的货品选择、更多的 工作机会,也为两岸商人提供更多的市场与商机。

曾雅真介绍,因ECFA带来的降税,有些产业主将生产线自东南亚移回台湾,创造了就业机会,如生产家电的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也有些产业主积极拓展大陆市场,间接带动台湾中小企业供应链的成长,如生产机械及零组件的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曾雅真说,台湾2012年的经济成长处于‘保一’(1%)的困境中,ECFA对于台湾劳工工作机会的维持,经济成长的促进,的确起了某种程度的作用。

此外,台经济主管部门的最新报告认为,随着早收清单内产品全部降为零关税,预计ECFA将为台商争取更多商机。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范丽青在2012年底的发布会上也表示,(实现零关税)这是一个好事,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两岸贸易往来,使两岸民众得到更多的、实实在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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