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简化港澳居民入台程序

2013年6月14日-台商新闻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当局内政部门13日通过“香港澳门居民进入台湾地区及居留定居许可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正重点包括放宽香港居民可持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到台,简化入出境查验程序,开放到台研修宗教教义者得申请居留,及放宽每次居留延期年限为2年,相关办法将送行政机构核定。

台内政部门表示,目前香港居民只能持凭香港护照入出境,本次修正放宽香港居民也可持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入出境。另外,为简化入出境查验程序,未来香港或澳门居民出境时无须再填写出境登记表,只须于入境时由机场、港口入境查验单位收缴入境登记表。

内政部门指出,现行港澳居民申请台湾地区居留证或台湾地区居留入出境证延期,规定每次最长不得超过1年,经考虑港澳居民申请延期之便利性与简化行政流程,本次修正放宽每次申请延期年限为2年。

此外,本次同时放宽港澳居民到台研修宗教教义者得申请居留,以保障港澳居民到台湾进行研修宗教教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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