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姿涵会长在京参加全国台企联两岸投保协议台商座谈会

2011年1月16日-协会公告,台商新闻

1月14日下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商务部参加两岸投保协议商谈的成员,邀请全国台企联主要成员和部分台协会长、台湾工商团体和大企业代表共30余人交流座谈,就大陆台商十分关注的两岸投保协议交换意见。我会王姿涵会长出席了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由国台办经济局副局长王征和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李成钢共同主持。李成钢司长在致辞中将其表述的内容简要地概括成 “感谢、倾听、努力” 六个字。他说,感谢广大台商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努力,所给予的支持,以及在金融危机中表现出来的坚韧与坚持;他表示,在接下来的商谈过程中,将继续倾听台商意见,与台方代表积极沟通,在投保协议中体现双向平衡、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减少限制、便利投资的原则;在这个基础上,双方将继续努力,争取投保协议早日签署。

与会台商积极发言,提出建议。他们表示,两岸投保协议是两岸企业的共同需要,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生效后商谈的第一个后续单项协议,具有示范意义,对促进和保护双方投资有重要作用。他们希望协议能在征收和补偿、人身安全、投资争端解决等问题上有积极的表述并尽快签署。

大陆参与商谈的人员在介绍了两岸投保协议协商情况,并认真听取台商建议后表示,大陆一直高度重视台商意见,与台商面对面沟通,对推动商谈有很大帮助。大陆方面愿意尽最大努力回应台商关切,在既尊重通行规则和惯例,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为促进和保护双方投资构建具有两岸特色的投保机制。

李成钢司长对座谈会进行了总结,就广大台商关注的人身安全、征收补偿、争端解决、转投资、代位求偿等问题进行解答。他说,人身安全、征收补偿、争端解决问题是投保协议商谈的重点内容,商谈双方都十分重视;转投资问题,在投保协议中对于投资和投资者已经作了详细的定义;至于代位求偿,目前商谈双方在这个条款上的意见已经基本达成了一致。对于征收补偿,李成钢司长表示,在投保协议里不但针对征收有明确的条款规定,而且大陆方面主动提出将那些构成间接征收的情况也包纳在内。对于台商权益的保护,中央政府高度重视,并且倾注了很多努力和心血。

关于仲裁和民告官问题,李成钢司长做了具体解释,他说,根据事件性质的不同,民告官在法律上有可能属于两类不同的争议,商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他建议,商事争议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行政争议则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刑事诉讼法来解决;希望广大台商朋友充分利用现有的协商、协调机制解决争端,根据商务部针对国际仲裁问题所做的调研结果显示,在所有的方法中,协商、调解是更理性、更有效、更平和,也是成本最小的方法。

两岸投保协议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协商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9月框架协议生效后,通过两会安排,双方就建立投资保障机制、提高投资相关规定的透明度、逐步减少双方相互投资限制、促进投资便利化等事项充分交换意见,取得了一定进展。两会已将两岸投保协议列为第七次商谈会谈协商议题。

全国台企联会长郭山辉、荣誉会长张汉文、监事长丁鲲华、驻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何世忠、台企联常务副会长叶惠德、黄明智、于曰江、林清发、徐涛、王健源、王屏生、张文潭、李茂盛、韩家宸、曾钦照、孙德聪、叶春荣、王姿涵、孙芳山、叶宏灯,台企联常务副监事长王任生、常务副监事长兼副会长刘显模,台企联副秘书长赵维南、谢智通、郑聪俊、张周源等台企联会员,以及台湾工业总会秘书长蔡练生、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副秘书长罗怀家、台塑关系企业总管理处大陆总经理室经理张复宁、台泥水泥集团大陆首席代表葛保罗、台湾工业总会大陆事务组副组长黄健群、台塑关系企业北京办事处主任卢忠明等代表大陆台商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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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姿涵会长在座谈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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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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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姿涵会长出席全国台企联新春联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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